(一)中小企业信贷通项目名单内企业在本金逾期达60天或利息逾期达90天后,合作金融机构可启动追偿补偿程序。中小企业信贷通以资金规模为限,对贷款损失(含贷款本金、利息)的70%进行风险补偿,其余损失由合作金融机构承担。
(二)合作金融机构需提供补偿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业务基本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等。
(三)受托管理机构在收到合作金融机构补偿申请后,核查逾期企业是否在中小企业信贷通项目名单内,核实合作金融机构提供资料完整性,形成方案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办公室。
(四)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办公室汇总上报合作金融机构补偿申请名单及相关材料,原则上每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由协调领导小组根据补偿申请审定具体补偿事宜。
(五)受托管理机构于审定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审定方案将补偿资金支付至合作金融机构指定账户。
(六)对于后期合作金融机构追回的欠款及其他处置方式所得(含贷款本金、利息等其他收入),在扣除合作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诉讼相关费用后,按照风险共担比例及时清算,并于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中小企业信贷通账户。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各合作金融机构根据中小企业信贷通方案和内部风险评价机制开通绿色信贷通道,全面高效审查申报企业的风险因素,从优从快合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二)严格审查贷款资金用途。流动资金贷款须用于企业主营业务发展。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理念,避免过度授信,做好贷后管理,强化对资金流向的跟踪监测。
(三)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开发全流程、高效率的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减少应收账款确权的时间和成本,着力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基于仓单、订单、应收账款、保理等各种形式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
(四)加强数据报送。合作银行须在次月10日前将截至上月末的贷款余额、累计发生额、不良贷款及坏账等报送至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适时将中小企业信贷通业务开展情况向各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合作银行需将支持情况纳入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名单推送型融资对接机制,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将按月对企业融资情况进行监测。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设立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事项。协调工作小组组长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加大中小企业信贷通产品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LED屏、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加强产品宣传推介,通过入企走访活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不断扩大政策产品知晓度和惠及面。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2022年6月1日